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全国共评选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60个,优秀组织奖100个。我省推荐名额为优秀个人奖11个,优秀组织奖5个。
二、参评近年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突出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海外志愿服务等领域,对上述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给予倾斜。
(一)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4.14至40周岁(1983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二)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三)优秀项目奖参评条件优秀项目奖由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循惯例从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项目中择优遴选。(四)优秀项目奖参评条件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地市级(含)以上团委机关干部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地市级(含)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获得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个人和组织不参评;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申报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需获得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相关表彰。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设区市团委可推报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各1个,其他市级团委(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团委等)可推报优秀个人奖或优秀组织奖1个。请各县(区)团委完成组织推荐、政审后,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4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事迹材料、照片等)、考察意见发送至团市委社会联络部邮箱:
lygtswtzb@126.com。
(二)社会申报
本次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接受社会申报。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出具推荐意见,于9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4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事迹材料、照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jsvolnews@163.com(与组织申报邮箱不同)。社会申报不占本地区(系统)组织申报的名额。组织申报和社会申报不可兼报,每个推荐对象只能通过其中一种方式参评,重复参评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三)考察公示组织申报、社会申报的推荐对象均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应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团省委将对社会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反馈给申报者所在单位。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进行政审并出具考察意见。政审通过后,将与组织申报名单一并参与省级终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