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开展,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质量,规范考评人员的认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19〕129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连人社鉴发〔2020〕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本次培训活动。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级别和职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分考评人员和高级考评人员。考评人员负责高级及高级以下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人员负责所有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资格考核、评审。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任职条件
1.热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考评人员应具有本职业(工种)或相近职业(工种)的人员,熟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技术和方法。
3.有丰富的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具有较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其中:考评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考评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培训合格,参加考评人员资格并通过考核。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考评人员的职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法规、制度、基本理论;考评人员的工作守则;职业标准、考评程序及其它相关知识。考评人员资格培训由学校职业技能认定机构会同主管部门及各院系实施。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和审批
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请,征得本人所在系部同意,填写《连云港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报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审核。
2.申报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考评人员参加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培训成绩。
3.核准权限。考评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考核,试题从题库抽取或由有关专家组命题。考核合格后,由主管单位根据申报的材料及考核成绩审查批准。
4.考评人同证件。经批准取得考评人员资格的,由主管单位发给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证件。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的管理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直接领导,建立考评人员考核制度。
2.考评人员要服从考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考评人员工作守则、考核规程、考场规则。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应佩带考评人员证件。
3.考评人员有权对考核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考核与材料报送
1.本次采用问卷星考核,可多次重复做题,必须达到95分以上,截图为证。
2.系部审核并收集附件123和相关电子照片后,4月28日前提交到1-911钱晋处。所有专业教师都应参加本次考评人员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附件1:连云港市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批表
附件2: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监考人员情况汇总表
连云港市技工学校考评员考核试卷二维码
连云港市技工学校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