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眼保健操要求及评分标准
日期:2023-03-05 作者:建筑工程系 来源: 浏览量:15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中专办学点 建筑工程系
学生眼保健操要求及评分标准
为了增强学生的保健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确保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保护视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操要求:
1、做眼操时要求动作动位,穴位准确,眼操提醒员应及时纠正学生的不正确动作,提高眼保健操的效率。
2、做眼操要保持手的清洁,眼操铃响后应马上坐好,不讲话;课前准备工作可在做完眼操后完成。
3、做眼操期间不得睁眼、说话、打闹。
4、眼操节拍结束后应抱臂闭眼,趴在桌上休息到眼操音乐结束。
二、评价原则:眼保健操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动作不标准或穴位错误者,扣0.1分/人。
2、不做或做操不认真者,扣0.5分/人。做操时有说话打闹的,扣0.5分/人。
3、如被检查班级无人,班长要在检查评比表上注明情况,如:上体育课、机房等。
4、检查完要及时将评比表填好并按时张贴。
5、系部将不定期抽查总结,每月评比一次。
6、眼保健操评比结果纳入班级管理评比和考核之中。
建筑工程系
2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