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带头人”-工匠培训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乡村建设工匠的从业水平和施工技能,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村〔2022]651号)要求,开展全市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乡村建设工匠,主要是指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改造的人员。本次培训活动主要针对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即“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
二、培训数量
根据部、省两级培训要求和我市实际,此次培训全市共计170人,力争实现乡镇、涉农街道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全覆盖。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3月7日—9日
地点: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融合大楼
(地址:花果山大道振华路2号)。
四、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培训共24课时,包括基础课、技能课和实训课等。
(一)基础课设农房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农房结构与安全、建筑识图、建筑材料、建筑风貌等内容。
(二)技能课设农房、测量与放线、地基处理与基础、砌体结构施工、框架结构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暖安装等技术内容。
(三)实训课结合技能课的教学内容,针对乡村建设工匠日常工作于工种类别,进行施工现场观摩学习和实操训练。
五、培训方式
培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聘请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教师团队,详细讲解乡村建房相关知识。
六、有关安排
(一)培训班培训期间统筹管理责任人:刘常法 苗军
(二)理论课培训期间学员管理责任人:滕晗希
(三)培训期间食宿保障责任人:王咏梅
(四)实践课材料、场地、工具等保障责任人:尹浩 高建国
连云港市国力教育中心
2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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