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评选2023届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根据《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与奖励办法》(西校〔2012〕436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届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3届(2020年秋、2021年春入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二)评选比例: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好。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
(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时完成平时作业,积极参加网上教学及其它文化活动。
(六)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不包括统考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无补考、重修科目。
(七)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取得较好成效(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得专利项目,评为单位先进、劳模,其他社会活动获奖等)。
(八)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召开会议,向西南大学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宣布评选通知。
(二)各班级推荐评选。
(三)被推荐学生填写《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
(四)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初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学习中心、函授站(点)上报《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2)。
(六)学校审核,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
四、奖励办法
颁发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证书。
五、组织实施
具体评选审核及表彰工作由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评选要求
(一)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务必认真组织实施评选优秀学生工作。
(二)评选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突破比例,做到宁缺毋滥。
(三)按期完成评选工作。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应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登记表》《西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汇总表》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分别发送至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B栋,党建与思政工作部。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人:罗燕飞
联系电话:023-68254453
E-mail:1608601983@qq.com
西南大学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