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明确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制订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教学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功能定位原则
制定课程标准的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各门课程标准制定要服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体要求,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以及课程在系统的基础知识学习和系统的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
(二)职业性原则
制定课程标准应从职业需要出发,规范课程的基本要求,选择课程内容,安排教学顺序,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重视实践性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例。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一是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二是体现五年制高职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根据专业群特点及整体改革思路,可以设置为模块式或融合式课程,也可改革为学习领域的课程,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
专业课程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一是教学内容的取舍遵循职业性原则,针对职业岗位工作(或项目)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二是教学内容排序要遵循职业能力的成长过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合理安排教学顺序,使学生通过针对性专业学习过程,提升职业能力。部分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或项目课程,让学生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
(三)工学结合原则
课程标准的制订与专业核心课程的开发应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切实在校内外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保证学校和实习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学习成为一个整体。建立课堂与实训(实习)地点一体化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
(四)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五年制高职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课程标准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五)可操作性原则
课程标准要充分考虑本校及合作企业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参照执行。
(六)创新性原则
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凡专业群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订课程标准。
三、课程标准的制订程序
(一)机电工程系就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进行宏观指导,对需要统一的部分,做出明确规定,下发原则性意见,确保课程标准制订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质量标准。
(二)各专业教研室制订课程标准,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应组织教师认真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准确理解专业群内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成立课程标准制定小组,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课程标准编写任务。
(三)课程标准初稿完成后,系部负责组织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各专业教研室再次组织修改后,经系主任审批签字上报学校教学科研处。
四、课程标准的执行和管理
(一)课程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各教研室要认真依据课程标准,选用教材或编写教材,建设课程教学资源,组织实施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学校各部门要为课程标准的实施,为各教学环节的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任课教师应理解掌握课程标准的内容,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应让学生了解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各教研室在执行课程标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系教学主任报告,研究并妥善解决。
(三)各教研室应对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经常性检查,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时,将课程标准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专业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课程标准进行汇编。
五、制订课程标准的注意事项
(一)课程标准应符合专业群内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专业培养目标是通过课程教学来实现的,课程标准必须充分反映培养目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二)要深化对职业能力的理解,既要重视外显化、行为化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要求,又要重视职业能力的内隐性、过程性、动态性。在强调专业能力培养的同时,必须将职业关键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等)的培养纳入课程标准,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三)课程标准应该是合格标准,而不是选拔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不应过分强调选拔与淘汰,而应强调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帮助不同程度的学生达到课程目标的要求。课程标准应理解为课程的基本要求,应有一定弹性。为学生提出一个基本能达到的学习要求,因材施教,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
(四)课程标准应面向未来。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学生掌握的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及其技术技能结构,应随着市场的发展不断调整和深化。适应未来的课程,必定是综合考虑现在和未来需要的课程,是把发展潜在能力与获得技能结合在一起,体现行业主流技术、核心技术,介绍行业的先进技术、未来技术的课程。
本办法由机电工程系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上一篇:机电工程系转发——学校五年制高职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方案...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