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网络时钟和监控磁盘阵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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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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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网络时钟和监控磁盘阵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决定就标准化网络时钟和监控磁盘阵列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标准化网络时钟和监控磁盘阵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MY-ZDZY20230321-001

二、采购需求

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考试标准化要求,为了保证良好的考试环境、考生对考试时间的把握、考试过程的监控和处置突发问题精准性。需对考场网络时钟和监控磁盘阵列项目进行采购。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4月4日14时3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4 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201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李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4日15时0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苍梧路23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201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刘院长

联系电话:0518-85899090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586586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转账方式由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数缴纳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如银行压票等情况);

(4)磋商保证金缴纳户名、账号及缴款时间:

户名: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朝阳路支行

账号:1107030009280051493

九、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 - 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报名表(原件)

持以上资料到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连云港市教育局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附件1-磋商报名表.docx

说明:磋商供应商在2023年3月28日17:00之前递交“磋商报名表”视为已报名。如果磋商供应商未能按时递交本表,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