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高职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报审工作的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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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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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联院《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报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研读文件并并推进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20211月至325日,各院系科学组建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团队,深入开展调研并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调研报告,起草形成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报校教学科研处审核指导;

2.2021326日至41日,教学科研处组织人员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意见;

3.202142日至48日,各系部根据教学科研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论证与完善,修改稿报教学科研处汇总;

4.202149日至414日,修改稿报分管领导审阅、提交学校党委审定、论证材料归档,打印胶装上报联院报审稿。

附:苏联院[2021]4号《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报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1级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及报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