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共建和谐争先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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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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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共建和谐争先锋”

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雷锋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四十多年来,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行动的深入持续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文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3月集中开展“雷锋精神伴我行,共建和谐争先锋”活动。具体事宜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我校学雷锋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共建和谐班级与和谐校园。

二、活动内容:

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在团组织内开展讨论,发挥团干部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抵制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积极开展校内外义务劳动和帮扶助困活动。鼓励各班团支部结合专业优势,鼓励团员青年发挥个人特长,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献爱心助困等有益活动,在校园内组织好“一帮一”互助互学活动,以先进带后进。

围绕活动主题做好宣传工作。结合活动出一期以本次活动为主题的黑板报,发挥校内媒体的作用和舆论导向作用,树立正气,表扬好人好事,积极向广播站投稿,报道和宣传班内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活动要求
  1
、认真策划,组织到位。在活动期间,各团总支统一安排组织,各团支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谐氛围,认真制定活动计划。推动我校“学雷锋”活动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

2、做好宣传,求真务实。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加强活动宣传,注重营造活动氛围,在活动内容上要求真务实,切实加强内容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各班在活动期间要及时把活动计划和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团委,于410前请各班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表扬信等材料)交至系团总支,于415日前上报校团委。

3、校广播站要做好校内新闻的采编工作,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及时予以宣传和报道。

四、检查、评比、总结表彰:

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学保处、团委对各系、各班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和评比。

 

 

                      

                       共青团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