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职责范围
后勤保障处是负责学校校产管理、物资采购、食堂管理、校园绿化、基建维修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后勤管理保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后勤保障体系。
二、负责后勤各类规章制度的制订及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制订后勤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后勤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签订服务合同,加强对后勤服务实体执行合同情况、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等的监督、考核。
四、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工作,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完成时限进行监管,做好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五、牵头做好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发挥节能监督作用;负责学校水电气的日常保障供给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校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校产的分配、划拨、建卡、建账、信息统计、调账、报废、回收处置、统计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学校校产的维修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各院系(部)、各处室的资产管理情况。
七、负责各类物资、仪器设备、教学耗材的采购工作,及时履行新购物品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库手续,规范领用、保管、交接程序。
八、根据学校计划和有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负责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配合发展规划处做好项目报批,采购执行,规范操作,确保质量,有效使用。
九、负责校园绿化、美化的统筹规划及实施工作。做好绿化养护、水系维护等校园环境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学校食堂的饮食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监督及校园一卡通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好校舍房产的管理、调配、使用以及公有产权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学校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资金往来会计核算及年终决算工作。
十三、负责各种报表的编报工作,接受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十四、负责固定资产核对、清查和处置审核、台账及资产内控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定期造册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十六、负责协助财务管理部门开展预、决算等相关工作。
十七、和物价、税务等相关单位进行业务接洽,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审批、核准等手续,并接受以上单位的监督、检查。
十八、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