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一部分资产处置的公示
日期:2023-12-08 13:30: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6

关于学校一部分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事管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校内资产鉴定专业技术工作组,对各院系(部门)上报的需要报废的资产进行核查鉴定,经核查鉴定,现有一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时间已长,且已达到报废年限,或是已丧失使用功能,校党委研究决定,将对现这一部分固定资产总价值3003129.28元,(其中空调145270元,学生实训设备1983358.88元,食堂厨具693872.40元,课桌床类180628)进行报废处理前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具体报废资产清单明细见《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公示表》。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2023129



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公示表.pdf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