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日期:2022-11-14 09:22: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3

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1.1 加强我校空调用电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带来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我校空调安全运行

1.2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的原则。  

2. 使用范围 

2.1本规定所指的空调,包括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实训车间、宿舍、公共区域的空调设备。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师生  

3. 名词定义 

 3.1 空调管理现场责任人(以下称现场责任人)是指公共区域、独立办公室、实训车间等空调配置区域的使用者或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 

4. 管理要求 

4.1  空调使用实行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 ,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作用,并减少能耗。 

4.2 空调使用与管理责任划分  

4.2.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区域的空调使用的现场责任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开启温度,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能源浪费,既保持空调能发挥相应作用,又能保障节能降耗。 

4.2.2 各部门、系部及所属区域空调使用和管理,由现场责任人全权负责;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4.2.3 学校后勤处应经常对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以及空调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2.4 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后勤保障处报告,由后勤保障处统一联系维修(保修期内的维修事项由供应商管理中心协助联系安排)。

4.3 空调开启使用条件

4.3.1夏天室外实时温度33℃以上、室内温度30℃以上;冬天室外实时温度10℃以下或室内温度5℃以下,后勤保障处经校长室批准后根据天气状况可进行适当调整。每年夏季、冬季首次可以启用空调的时间,后勤保障处将安排水电管理人员开启空调电源并通知各部门、系部。未经通知,任何部门、系部任何人员不得开启空调。(特殊情况提前报校长室申请批准除外) 

4.3.2  达到以上2项条件方可使用。 

4.4 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规定 

4.4.1正常上班时间方可使用:每周一至周五 8:00--17:00(下班提前15分钟关闭)。学校24小时领导值班的,必须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集中使用,尽可能降低能耗。 

4.4.2 温度设置范围设为:夏季制冷不低于26℃,冬季制热不得高于20℃。 

4.4.3 周六周日加班,加班人数低于10人的办公或实训场所,若需开启空调的,需提前向校长室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启用。 

4.5空调开启时,应将门窗关闭,以免资源浪费,禁止开窗、开门使用空调现象。 

4.6全体师生必须增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4.7 在不需要使用空调的季节,空调遥控器各办公室自行保管,保管时应取出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空调休眠期(长期不使用)必须拔掉电源,杜绝电能的浪费。 

4.8 任何人不得无故开启公共区域的空调。 

4.9后勤保障处对空调开关情况不定时检查,将检查情况通报校长室。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