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年度重点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03-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8
各部门、院系:
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已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的优质校创建、分院创建、教育部11项重点任务、市级创新项目、市级综合评价改革和教诊改工作。为了扎实推进工作,各单位制订工作进度安排表,于3月29日前将进度安排表和第一季度执行情况报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按时进行督导。
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12日
附:重点工作推进表
2024年发展规划处重点工作推进表 |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
季度 | 进度安排 | 当前进度 | 存在问题 | 下一步计划 | 责任人 | 备注 |
1 | 第一季度:(简述)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 |||||
2 | 第二季度:(简述)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 |||||
3 | 第三季度:(简述)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 |||||
4 | 第四季度:(简述)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 |||||
备注:重点工作指2个市级创新项目、国家级优质校创建、分院认定、教诊改、综合评价改革、11项教育部重点任务。 | ||||||
- 上一篇:关于报送五年制高职发展调研材料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补充报送联院分院认定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