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报送联院分院认定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4-02-2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5
各部门、院系:
根据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最新认定文件,认定的标准和条件发生变化。省联合院要求对照新的文件,补充新增内容和变化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仔细研读新分院认定新标准和条件,准确把握,按照分工要求准备材料,于3月6日前将材料报发展规划处。
发展规划处
2024年2月27日
附:新版标准和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pdf